界即界分,謂眾生心、色俱迷,故開色為十界,開心為八界;令其觀此色、心二法,皆從虛妄因緣而生,起惑造業,輪轉生死。若達此妄源無有實體,絕名離相,則不為惑染所迷也。(開色為十界者,謂眼耳鼻舌身五根,色聲香味觸五塵,皆屬於色,故開之為十也。開心為八界者,謂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,及意根、法塵,皆屬於心,故開之為八也。)
〔一、眼界〕,謂能見之根,名為眼界。
〔二、耳界〕,謂能聞之根,名為耳界。
〔三、鼻界〕,謂能嗅之根,名為鼻界。
〔四、舌界〕,謂能嘗味之根,名為舌界。
〔五、身界〕,謂能覺觸之根,名為身界。
〔六、意界〕,謂能覺知之根,名為意界。
〔七、色界〕,謂眼所見一切色境,名為色界。
〔八、聲界〕,謂耳所聞一切音聲,名為聲界。
〔九、香界〕,謂鼻所嗅一切香氣,名為香界。
〔十、味界〕,謂舌所嘗一切諸味,名為味界。
〔十一、觸界〕,觸即觸著,謂身所覺冷煖細滑等觸,名為觸界。
〔十二、法界〕,謂意所知一切諸法,名為法界。
〔十三、眼識界〕,謂識依眼根而能見色,名眼識界。
〔十四、耳識界〕,謂識依耳根能聞諸聲,名耳識界。
〔十五、鼻識界〕,謂識依鼻根能嗅諸香,名鼻識界。
〔十六、舌識界〕,謂識依舌根能嘗諸味,名舌識界。
〔十七、身識界〕,謂識依身根能覺諸觸,名身識界。
〔十八、意識界〕,謂識依意根而能分別一切法相,名意識界。